
黄平县教育局副局长杨德告诉记者,中小学生向过路车辆敬礼是该县在2004年后推广的一种礼仪方式。其目的首先是教育学生应把讲文明、讲礼貌落实在实际行动上;其次就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。因为以前公路沿线上的中小学生常在公路上无序地玩耍,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。
“推行这种礼仪后,小学生在公路上玩耍的现象减少了,安全隐患消除,家长和老师们也放心多了。”黄平县教育局的有关负责人说。
窃以为不可矣。西方人说,人生来平等。中国人说,礼尚往来。为什么必须是中小学生向机动车行礼?机动车驾驶员接受了这种礼节,怎么还礼?如果不还礼,那就是对敬礼者的不尊重。学生尊重了驾驶员,驾驶员也必须尊重学生。驾驶员难道就是鸣笛来还礼吗?这也太不够尊重了吧?
这种制度,我认为只能加强学生的自卑感和奴性,不利于他们的成长。至于说,这样要求避免了学生在公路上玩耍,消除了安全隐患,我看这简直是莫名其妙的理由。难道学生在公路上玩耍,看到汽车来了,为了敬礼才让到马路旁边的吗?难道他们有时间跑到马路旁边去敬礼,就没有时间跑到马路旁边去避让车辆吗?难道执行了这项制度之后,学生们就不会到马路上去玩耍了吗?难道在执行这项制度之前的安全教育就做不到一这点吗?
这帮官员!简直是操蛋!如果真要提倡礼让和谐,官员们何不在政府门口向行人敬礼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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