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电话中说得很清楚,局长和主任两个人一起来。杨先生首先想到的是酒,因为局长和主任都喜欢喝酒,都是杨先生的朋友。但是买什么呢?至少一人送两瓶吧?这就需要四瓶吧?五粮液?茅台?这些酒要买四瓶就得2000元左右了,超过杨先生的心理预算了。如果各人一瓶,又不好看。如果把档次降低一点,又怕局长和主任看不上。那么洋酒呢?洋酒似乎不错,牌子多,而且一般人不太可能一眼看出价格,而且送洋酒则不必讲究成双成对。正准备去买,突然又接到电话说,一行共四个人。除了局长和主任之外,还包括一个办事员、一个司机。到省城来了之后不住宿,当天下午赶回去。这样一来,即便买了洋酒也没有机会送出去啊!因为连一起吃晚饭的机会都没有。而要给办事员和司机各送一瓶,是绝对不可以的。不仅是自己在经济上不允许,而且是客户在政治上也不允许的。再打听,原来局长到省城来就是来买私家车的。而且大概和杨先生见面的时间都未必抽得出来。杨先生最后只好放弃这次“机会”了。
但是,随后杨先生想到一个很好的主意。他立刻打电话给一个同学,一家专卖汽车导航仪的老板。这个老板“借”给杨先生一台导航仪,市价2200元,成本1600元。杨先生和同学约好,如果局长收下了,那就按1600元和同学结账,如果局长不收,那么就退给同学。
第二周,杨先生到该市去了,“顺便”去看望一下局长,参观他的新车。当杨先生把导航仪拿出来并安装到局长新车上的时候,局长很高兴,立刻提议出去溜达一圈看看这导航仪的效果。于是局长大人亲自驾车,和杨先生两个人在该市转了一小圈。局长对这东西非常满意。
这个故事虽然平凡,但也值得思考。我们在与客户保持交往的时候,应该如何使用“礼品”这一手段?
首先,我们要首先明确“礼品”的含义。礼品是在需要与客户保持长期良好关系的情况下,业务员送给客户联系人的物品,其目的就是为了与客户联系人保持甚至促进关系。礼品不是做生意时的回扣。回扣,一般都不再使用物品,而直接采用佣金的形式。而且回扣一般都是伴随着明确的生意而一起洽谈的,这一方面有洽谈的过程,而且执行时间上也很固定。江湖上的规矩,一般都是事后执行。与回扣相比,礼品没有那样的明确性和直接性。送不送礼品,不取决于有没有可以预见的生意。礼品也不同于举办市场活动时给每位来宾准备的小玩意。后者,大概叫做“纪念品”比较恰当。礼品不是每个人一个的,是送给特定对象的,是有一定价值的。我们这里说的礼品,还不是商务交往中的正式礼品。正式商务礼品是在正式场合大大方方赠送和接受的,一般都是“中看不中用”的东西,例如字画、摆件、瓷器等等。我们这里说的礼品,应该有所用途才好。
选择礼品的原则。
① 投其所好。赠送礼品,一定要投其所好。我们的目的就是维系和增强与客户的关系。设想一下,我们送出去的东西,客户收到之后都没有什么感觉,那么我们的目的能够达到吗?例如本案例中所说的酒。局长和主任两个人都喜欢喝酒,那么酒当然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。这就要求,我们对客户的“好”要有所了解。我们要知道客户喜欢什么,不喜欢什么。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和客户联系人在谈话时,应该有意识地收集一些客户的私人信息,包括兴趣爱好、毕业院校、婚姻家庭状况、子女状况等等。这些信息掌握得越多,我们可选择的范围就越广泛。
② 价格不透明。客户收到礼品,习惯性地会估一个价格,以判断我们对与他之间的这份关系的“定价”。所以,我们赠送的礼品最好是价格不太透明的东西。例如,本案例中所说的五粮液。喝酒的人,对五粮液的价格通常都是了如指掌的。所以,芝华士相对于五粮液来说,的确是更优的选择。价格不透明,还有一个意思:如果客户估价比我们实际的成本要高,也是很好的。例如本例中,导航仪的市场行情是2200元,杨先生只花了1600元,这种效果就非常好。如果局长去了解了这设备的行情,杨先生就“赚”了600元的“人情”。
但是这两个原则实际上是矛盾的。既然要投其所好,那么客户肯定对他熟悉的领域的商品价格也非常很熟悉,就难以做到“价格不透明”了。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处理这个问题呢?关键还是要销售员注意观察和思考,善于发现机会。如果我们送出去的东西,确实是客户需要的,而且客户自己都尚未意识到的,那么这个矛盾就化解了。在本例中,局长大人刚刚买了车,导航仪是一定用得着的。杨先生本人对导航仪比较熟悉,而且还有很好的进货渠道,所以杨先生的这一次行动应该说非常成功。这导航仪虽说花了1600元,比当初两瓶五粮液的价格还高出不少,但是效果绝对比两瓶五粮液要好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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