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14日星期二

吴法宪原谅王洪文?笑话!



    偶尔看到“理解毛泽东·一清的博客”中的一篇文章,题目是《王洪文秦城监狱为吴法宪捉蚊子:人性苏醒?》。初一看,有趣;细一想,扯蛋!
    王洪文的一席话,让吴法宪原谅了这位“年轻人”。王洪文说:在主持军委工作的时候,在空军的问题上,搞了你不少的材料,有很多不实之辞,很对不起您。
    吴法宪一听,这位还说了真心话。吴法宪毕竟关了十年了,心气儿也平了。听了王洪文的一席话,回道:“这样的事情太多了,对我来说,已无所谓了。我们当年打长春的时候,你还是一个孩子。一下子当了接班人,主持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工作,你应该想一想,这个台,你镇得往吗?”
     简直是胡说八道!
    吴法宪是林彪集团的成员,在1971年9月林彪叛逃事件之后就被抓起来了。王洪文的历史需要多说一点。他是1969年九大上当选中央委员,1971年林彪事件之后才被毛泽东相中作为接班人培养,1973年的十大上当选政治局委员、常委和中央副主席。而这个时候,吴法宪已经被关了有两年了。可以说,这两个人根本就没有共事过。王洪文发家之后,并没有什么实权,更不太可能有“主持军委工作的时候”,而且以他副主席之尊,更没有必要去搞吴法宪这个阶下囚的材料。所以,这句话是有明显硬伤的。吴法宪根本就不存在原谅不原谅王洪文的问题。
    如此一来,全文就没有什么可信度了。姑且当稗官野史看一看,也还不错。
    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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